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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赔偿起纠纷 巧妙调解化干戈

庞文峰 张维丽

绿原报      2025年05月23日     
  “非常感谢你们,多亏了你们帮我要到了赔偿金,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该咋办了。”5月19日,木某的家属握着三〇团双丰镇司法所调解人员的手感激地说。
 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。近日,三〇团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施工人员从7米高空坠落致残引发的赔偿纠纷,不仅为劳动者争取到治疗急需的费用,有力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也有效解决了群众在劳动争议中的“急难愁盼”问题。
抽丝剥茧辨责任
  2024年4月27日,在三〇团双丰镇工业园某建设公司施工现场,工人木某在高空作业时,因下班松解安全带后,一时疏忽从7米高处坠落。尽管医护人员争分夺秒地进行抢救,但木某还是成了植物人,后经河南众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一级伤残。
  木某的家属得知消息后悲痛欲绝,难以接受这残酷的现实。而随着善后事宜的推进,木某的家属与某建设公司夏经理就赔偿问题产生了分歧。木某的家属认为,某建设公司在安全保障措施上存在严重不足,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简陋,也没有提供安全培训,导致木某在作业时发生意外,理应承担全部责任,要求赔偿住院费、人身损害赔偿金、后期治疗费、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200万元,其中保险公司支付人身意外赔偿金110万元,某建设公司支付90万元。夏经理坚称公司已经按照规定提供了基本的安全设施,并为木某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,是木某操作不当、违规作业才酿成惨剧,所以只接受保险公司支付110万元人身意外赔偿金,公司不支付90万元赔偿金。双方各执一词,互不相让,气氛愈发紧张,矛盾随时可能进一步激化。
双方斡旋陷僵局
  三〇团司法所得知此事后,第一时间成立了调解工作小组。调解员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和理由,不打断、不偏袒,让双方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。待双方陈述完毕,调解人员从法律角度切入,详细解读民法典中关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的相关条款。通过专业的法律讲解,双方对各自的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。
  然而,对于赔偿金额,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。某建设公司认为家属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,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范围;木某家属则认为对方态度不诚恳,赔偿金额远远无法弥补其所遭受的实际损害,调解陷入僵局。调解员没有气馁,深知此时需要更多耐心和细心。于是,他们转变调解策略,采用“背对背”调解法,分别与双方单独沟通。
  在与夏经理沟通时,调解人员从情理出发,劝说夏经理换位思考,想想木某的家人失去顶梁柱后的艰难处境,他们不仅要承受照顾植物人的痛苦,还要面对生活的重重压力。同时,调解员也向夏经理分析了如果纠纷不能妥善解决,走法律诉讼程序,不仅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,还可能对公司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。在与木某家属沟通时,调解员则耐心解释赔偿金额的计算依据和标准,告知木某家属过高的赔偿诉求可能无法得到法律支持,并且诉讼过程漫长,会加重他们的经济负担,建议木某家属在合理范围内提出诉求。
倾心调解止纷争
  经过调解人员连续3天的不懈努力,双方态度终于有所松动:夏经理愿意适当提高赔偿金额,木某家属也降低了赔偿期望。但是双方的赔偿金额还有一定差距,调解工作再次陷入胶着。调解员没有放弃,他们抓住双方都有解决问题意愿的契机,再次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。这一次,调解员再次从法律、情理等多个角度,对双方进行劝说和引导,希望双方能够互谅互让,尽快达成和解,并详细核算了各项赔偿费用,提出了一个公平合理的赔偿方案,将赔偿金额确定为88万元,其中包括木某的医疗金、交通费、后期医疗金、照料费等各项合理费用。
  在调解人员的不懈努力下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,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。保险公司支付木某赔偿金110万元,某建设公司于7月15日前支付木某赔偿金88万元,木某的家属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。
  至此,这起因施工人员坠落致残引发的赔偿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,一场可能激化的矛盾被成功化解。